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去年,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落实“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记者9月24日从省纪委获悉,我省个别地方和单位却把这个事“不当事”,成了“耳旁风”,没有按时报送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全省的情况看,个别地方和省直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等。

  “个别地方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只挂帅,不出征’,当‘甩手掌柜’,工作仍由纪委(纪检组)‘全权负责’,表面上‘全面领导’‘大力支持’,但仍然沿用旧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的问题没有解决到位。”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例如个别省管高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报告,签发人却是纪委书记;一些省直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报告以机关党委的名义行文,有的甚至连“两个责任”的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

  对于漠视“两个责任”的现象,省委和省纪委也是“零容忍”,近期省纪委将对“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6家省直单位进行约谈。

  同时,针对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省纪委也提出了强化党章意识、敢于担当责任、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从严追究问责等要求。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省委确定的主体责任落实年,也是责任追究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做到“六个一律”从严问责,应追必追、追必从严,真正让问责成为常态。要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