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记者 余超 见习记者 王姝

  11月4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发布通报,近期信阳市纪委发现并查处了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1.息县一高滥发补助。息县一高在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为16人发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班补助费5020元。息县纪委已给予息县一高校长王群党内警告处分,将违规发放的5020元加班补助费收缴财政。

  2.淮滨县新华书店违规发放购物卡。淮滨县新华书店分别于2015年8月28日、9月7日在某超市违规购买购物卡26张,金额1.3万元。淮滨县纪委已责令县新华书店退回所发放购物卡款;给予县新华书店分管副经理邹梅警告处分;对县新华书店总经理王树月进行诫勉谈话。

  3.光山县交通局违规公务接待。光山县交通局在2014年12月开支公款8800元购买茶叶;2015年上半年多次出现同城接待,且公务接待使用香烟。光山县纪委已给予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刘义新党内警告处分;对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李文静进行诫勉谈话。

  4.新县苏河镇国土所所长朱林违规收费。2015年9月,新县苏河镇国土所所长朱林在为群众办理土地证时,违规收取费用8000元用于本单位食堂开支。新县纪委已给予朱林记过处分,免去其苏河镇国土所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