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源汇区爱卫办副主任高占齐收受贿赂案件

  2011年8月,高占齐利用职务之便,为辖区问十乡拨付农村改厕资金提供便利,同时收受区教师进修学校下派问十乡副乡长饶某某和问十乡负责改厕工作农业办公室主任王某现金8000元。决定给予高占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召陵区人民医院原副院长、骨科主任杨炳勋收受贿赂案件

  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期间,召陵区人民医院骨科共收受漯河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回扣84万余元,其中杨炳勋本人分得37万余元,剩余部分由杨炳勋分给骨科其他四名医生并作为科室日常支出。经召陵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杨炳勋开除党籍处分;经召陵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杨炳勋行政撤职处分。

  漯河市卫生局原副局长、爱委会办公室原主任李金淮贪污公款案件

  2009年至2011年间,李金淮利用职务之便,在农村改厕项目招投标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供货商马某某提供帮助并索取回扣,之后采取隐匿侵吞的手段,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收受54万元农村改厕项目回扣款中的26万元占为己有。经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判处李金淮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涉案赃款10万元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