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原因2】 找不到
车不见了只能“灭失” 是不是真报废了谁知道呢
●打着“灭失”旗号的报废车辆可能是“地下市场”的“供货源”
灭失车辆,用通俗的话讲,就是达到报废年限,却因天灾人祸毁掉或找不到的车辆。这些车在申请报废之前需要走个灭失的程序,带着盖有车辆所属单位及查证单位公章的《机动车灭失证明》,加盖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机动车的相关登记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这个程序的存在意味着,持有合法报废手续的车主中,有一部分人是没有将车送往报废车辆回收厂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灭失车辆频见于省内中小营运企业名下的营运车,企业主称“找不到车主了”或“车主说车卖了几年了”。
这里就有疑问了,车主说车辆灭失了,就真的灭失了吗?会否还在某乡间小路上乐呵呵地跑着呢?或者私自拆解卖了?对于这种可能性,监管部门和营运企业主,在接受采访时都未曾否定。可见,打着“灭失”旗号的报废车辆,也可能是“地下市场”的“供货源”。
●“灭失”是为了更好地查处
营运企业为何会找不到旗下的车辆?既然存在可能性,公安部门又为何办理这一程序呢?
郑州营运企业一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营运公司旗下的“灭失”车辆,大多是打着融资旗号,由车主自己购买车辆,通过交管理费的方式,挂靠在营运工司旗下。“换种方法说,这些营运公司,有偿出租了国家发放给自己的营运资质。”该人士进一步解释说,这种挂靠车,企业管理松散,车主还是自负盈亏,也方便其随意转卖,处理车辆,不然怎会出现企业找不到自家车的事!
公安部门办理灭失车辆注销时,将强制注销车号牌、车辆行驶证等,这是注销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权利,也改变了公安机关的车辆档案大数据。这样一来,路面上执勤的民警就可以通过大数据查出该车是否为报废车。如果不将“灭失”车作为报废车注销,车辆的数据状态正常,反而不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