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韩景玮

  核心提示丨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建立感情,稍有不顺就对妻子大打出手,我省下达首个“反家庭暴力告诫书”;离婚前,妻子回家看望女儿,不料被打断肋骨……3月23日,我省多家法院向媒体公布一批刚审结的家庭暴力案。

  案例1

  打断妻子肋骨,法院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1月6日,社旗县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申请人邓女士和王某于2008年2月22日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吵架。2012年,邓女士外出打工至今,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邓女士在等待开庭期间,前往丈夫王某处看望女儿,不料遭到王某拳打脚踢,经报警后才被制止,邓女士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头外伤综合征、右侧第7肋骨骨折、腰部软组织损伤等。

  其间邓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开庭前,法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送达邓女士手中,并及时将裁定书送到被申请人王某及其住所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妇联等相关部门。

  解读

  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为遭受家暴侵害的受害人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一定程度上可有效防范家庭暴力发生。

  案例2

  震慑加害人,我省开出首个反家暴告诫书

  3月3日,郏县法院受理一起因家暴引起的离婚案。原告王女士称:她与被告宋某于1998年2月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稍有不顺宋某就对她大打出手。2000年儿子出生,她强忍着与宋某继续生活。2007年,她与宋某外出打工,与异性说句话,就会遭到宋某的毒打。2014年,女儿出生后,她在家照看女儿,宋某以不会挣钱为由经常对她打骂。今年3月1日,宋某喝醉酒后无端找事打她,致使她脸部、眼部、脖子上多处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