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王建芳

  蔡宁在报告中指出,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中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在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的同时,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积极建议预防立法协助构建社会化预防体系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省检察院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提出地方立法建议。我省洛阳、郑州两市先后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制定并颁布了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全省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35件。

  省检察院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此项工作目前已经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推动下,全省18个省辖市、148个县(市)区成立了由党委领导任组长,人大、政府、纪检、检察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了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

  加大查处力度三年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993件

  反腐败,惩处是治标,预防是治本,惩处和预防必须双管齐下、相辅相成。省检察院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特殊手段,实现以查促防。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贪贿、渎职一起办,受贿、行贿一起查,赃款、逃犯一起追,力度、质效一起促,惩治、预防一起抓,密织法网,形成对腐败分子的持续威慑。

  2013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993件14150人。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30人,含厅级干部109人、省级干部6人;已有9802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震慑了腐败分子,警示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对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挥了特殊预防作用。

  着眼行业、领域治理推动系统预防

  全省检察机关结合查办案件开展系统预防,根据近几年查处系统和行业职务犯罪情况,深入分析权力结构和运行状态、引发职务犯罪的条件,认真剖析滋生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预防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及时消除犯罪隐患。

  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与金融、税务、烟草、医药、粮食、交通、土地、教育等系统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帮助制定完善一系列行业系统预防工作制度。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与发改委、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对南水北调、郑州地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等6108个重点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保障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安全和工作顺利推进。比如,平顶山市检察院结合查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44名乡村干部贪占补偿款案件,进行专题调查,发出检查建议,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采取措施,加强征迁资金安全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为规范工程建设,省检察院还连续三年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参与招标预防监督3460次,甄别出不符合资质单位288个,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785亿元。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立警示教育基地

  检察机关运用办案资源,建立并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强对潜在贿赂犯罪的警示和遏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9万多次,涉及被查询单位97万多家,个人259万多人,建议取消6138件次有污点单位的市场准入资格。

  在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全省检察机关还建成了177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濮阳等6个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基地,焦作等26个警示教育基地被省纪委命名为“全省廉政教育基地”。

  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运用这些平台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受教育人员有20多万人次。

  今后突出查办权力集中部门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

  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蔡宁表示,要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岗位和部门的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查处力度,通过查案促使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政、廉洁从政。

  蔡宁在作报告时说:“我们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进一步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预防咨询和典型宣传推介,更好地完善和推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设,推动社会化预防网络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