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张新永)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市政府安委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产煤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要求,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聚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近年来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排查,内容包括:垂深超过1000米的区域,是否暂停一切回采活动;改扩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是否超过1000米;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开采深度是否超过600米;新建突出矿井第一水平开采深度是否超过800米,生产矿井延深水平是否超过1000米;是否仍存在单班下井超千人煤矿;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煤矿是否将单班入井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等。对停产停工整改煤矿、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长期停产停工煤矿,将全面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专项行动从4月开始,到年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