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邑县公安局王皮溜派出所接报一起入室盗窃案,称被盗现金50000元。

  经了解报警人张某,现年22岁,刚结婚不久,婚后双方多次发生矛盾,妻子闫某搬回娘家居住。11月10日,张某前往丈母娘家商量接妻子回家,但遭到了妻子及其家人的阻挠,张某气愤异常。次日,张某返回家中发现门锁被撬开,便报警称:丢了两双鞋子和50000元现金。

  因被盗金额较大,王皮溜派出所立即会同刑警大队展开侦办工作,在调查张某期间,当问到50000元现金的存放地点和特征时,张某吞吞吐吐,言辞闪烁,经进一步询问张某才说出真相。

  原来张某家里根本没有被盗,他也知道撬门拿走鞋子的是自己的妻子,但想吓唬吓唬妻子,就报警称自己被盗了50000元现金。

  目前张某因谎报警情已被鹿邑县公安局依法拘留。

  警方提示:

  110报警电话是社会公共资源,是人民群众遭受不法侵害后的救援生命线,谎报案情会占用110资源,造成警力资源浪费,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谎报案情者将被给予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