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为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制”)、“3+2”分段制高职(以下简称“3+2”)招生计划编制工作,1月21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对于未列入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的学校,暂停其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未经省教育厅审核和教育部审批下达跨省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进行跨省招生。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静

  未列入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的学校,暂停招生资格

  我省要求,科学编制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按照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核定中职教育年度招生人数,着力提高中职招生在高中阶段招生中的比例,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稳步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奠定基础。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实行属地管理,各地教育局要统筹负责本区域内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坚持招生计划与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科学确定所属学校招生规模。要做好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和预测,进一步加大各类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加快生产、服务一线紧缺人才的培养。

  通知要求,加强普通中专招生资格管理,对于未列入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的学校,暂停其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各地不得安排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省直厅局和行业所属学校要充分与学校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社会和行业人才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

  取消上年招生规模低于20人的专业招生资格

  2019年,我省继续实行招生资格动态调整机制,适当调整举办五年制和“3+2”学校的数量,对上年招生量偏少、各专业单独编班困难或有违规行为的学校不再安排此类招生计划;对于未在省教育厅备案的高等学校中专部和未列入教职成〔2018〕1112号文件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再安排五年制和“3+2”招生计划。

  各学校要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实际,认真做好招生专业资格管理,将招生计划集中在优势专业招生,取消上年招生规模低于20人的专业招生资格。合理确定全省招生计划总规模,调整优化分学校招生计划安排结构,对上年生源较少、计划完成困难以及降分录取的学校适当调减招生计划。

  五年制和“3+2”转段学生纳入本校管理

  各高校要将招收的五年制学生和“3+2”转段学生纳入本校实施管理,不得将此类学生交由其他学校管理或安排在校外就读。对于自身条件不能满足办学需求,无法独立完成培养任务的高校,将取消其联办和招生资格。

  同时,各高校要加强对“3+2”前三年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拟举办“3+2”的学校要尽快与高校签订2019年联合办学协议,合作协议中必须注明“3+2”拟合作招生的中专专业和转段后的高职专业、合作招生规模上限、学校在不同阶段的教学管理原则意见等内容。本科学校不得签订“3+2”合作协议。“3+2”分段制高职合作的专业须符合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 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年)》相关精神,合作专业不超过5个。

  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不得开展五年制和“3+2”分段制高职教育。拟开展司法服务类、教育类等专业的学校,须经相关厅局批复同意。

  未经审核和批准的学校 不得进行跨省招生

  按照要求,拟投放跨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学校,须按照教育部的安排和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上报跨省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跨省投放招生计划。各学校要加强对跨省招收学生的管理,未经省教育厅审核和教育部审批下达跨省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进行跨省招生。所有学校不得在省外投放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凡发现有不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的学校,除停止该校在省外的招生外,还将调减学校在省内的招生计划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