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质量问题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一直以来,郑州市始终把质量工作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紧紧围绕“三区一群”战略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不断增强。

  5月15日,郑州市质量大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郑州市再推“加强版”政策,将全力建设中国制造强市,其中,对制修订国际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奖励标准由60万元直接提高到1000万元,这在全国都是独一无二的。□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米方杰/文图

  重要工业产品合格率97.4% 高出全国1.5个百分点

  一直以来,郑州市始终把质量强市纳入城市发展战略,建立了完善的质量工作政策体系,近年来郑州市质量强市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同时,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据悉,通过郑州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目前,全市重要工业产品合格率达97.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抽检合格率超过98.2%,蔬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畜禽产品抽检合格率98.2%,药品生产不合格报告下降33%,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超过74.5%;工程质量持续向好,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新开工受监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受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设稳步推进,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稳步提高,全市所有行政服务中心通过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验收。

  召回637批次不合格药品、中药饮片、化妆品

  同时,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郑州市的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据介绍,2017年以来,郑州市相继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医疗机构、互联网、千家化妆品使用单位等多项专项整治,警示约谈41家药品零售企业、36家药品批发企业,共召回637批次不合格药品、中药饮片、化妆品。整顿和规范卫生健康领域服务秩序行动成效显著,对793家违法违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查处取缔“黑诊所”57家;持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全市异地聚集式传销得到明显遏制,查处传销案件54起,罚没金额301.4万元,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0个;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共检查网站、网店38569个。

  记者了解到,郑州市还利用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肉类流通全过程监管,有力净化了消费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关,在全省率先构建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对全市40万只气瓶加装了智能安全角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突破22万件 居中部六省城市首位

  近年来,郑州市质量品牌创建也成效明显,据悉,紧紧围绕郑州市主导产业,加强品牌规划和自主品牌培育,促进“郑州产品”向“郑州品牌”转变,目前,郑州市在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智能终端等7大优势产业中打造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郑州品牌,宇通、三全、思念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汉威电子、正星科技、安图生物、郑煤机等一批郑州品牌加速崛起。

  “目前,全市拥有省长质量奖单位15家,郑州市市长质量奖单位35家,中铁工程装备公司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郑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谷保中介绍说,目前郑州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突破22万件,占全省总数的39.87%,位居中部六省城市首位,驰名商标总数达到62件,占全省总数的24%。目前全市有国家级质量标杆3个,省级质量标杆3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个。

  与此同时,郑州市质量创新能力稳步提升,质量技术基础不断夯实。据悉,郑州市被纳入全国城市标准化创新联盟,与上海、广州等九个城市签订协议,共建商贸流通领域城市联盟标准。并且,牵头成立了“1+4”郑州大都市区标准联盟,标准化在推动中原城市群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再推“加强版”政策 将全力建设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记者了解到,为全力建设中国制造强市,郑州市再推“加强版”政策,将全力建设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据介绍,郑州市刚刚印发了《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其中对制修订国际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奖励标准,由60万元直接提高到1000万元,这在全国都是独一无二的。

  据悉,在质量品牌方面,《政策》明确,成功创建国家级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河南省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分别给予创建主体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00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单位,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郑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标准化方面,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给予1000万元、100元、8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政府采信或10家以上企业采用的团体标准,给予牵头制定单位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将自有知识产权转化为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的企业一次性追加奖补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