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鹤壁市市场监管局

  原题:《鹤壁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警惕这些“坑”》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鹤壁市市场监管局、鹤壁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警示经营者要守法经营,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一

  4S店不退预付款  耐心调解全退还

  2019年1月16日上午,刘先生在新区某汽车4S店预订了一台价值5万元的汽车,现场缴纳了5万元汽车预付款。18日上午,汽车4S店告知刘先生厂家已不再生产预定的车型,希望刘先生到店再看看其他款型的车,刘先生到4S店后没有发现自己喜欢的车型,要求退款,4S店百般推托,以各种理由不予退款,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无奈,刘先生拨打12315电话投诉。

  市市场监管局淇滨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汽车4S店同意将预付款5万元退回刘先生,刘先生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典型案例二

  预付订金需留心   违约责任要明示

  2018年年底,消费者李先生在我市某滑雪场办理了一张滑雪卡,办卡时经营者告知李先生使用时间为2018年—2019年雪季。2019年2月底,滑雪场经营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宣布此卡停用。李先生得知后,急忙与滑雪场联系,说其滑雪卡只使用了一次,要求将其剩余卡费退还,但滑雪场答复卡费不退,可以在下一个雪季继续使用,李先生不同意,双方产生纠纷,李先生拨打12315电话求助。

  市市场监管局直属分局与滑雪场经营者取得联系后,指出其在办理滑雪卡过程中存在时间告知不详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滑雪场应退还李先生剩余卡费。经普法教育及耐心调解,滑雪场经营者认识到自身问题,最终,向李先生退还了剩余卡费。

  典型案例三

  拖拉机毁在保修期  帮农维权解决难题

  2017年9月,消费者苏先生在市某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了一台拖拉机,使用不到两年还在包修期内,拖拉机便发生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找商家协商,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双方多次协商经营者也不予解决。于是,苏先生拨打12315电话投诉,要求该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退货或者维修。

  经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调查,消费者苏先生购买的拖拉机,在保修期内多次发生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属实。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山城分局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讲法普法,说服教育,最终,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意消费者提出的维修要求,并免费为其更换拖拉机所需配件。

  典型案例四

  美容店违法经营药品  当事人被移送公安机关

  2019年1月23日,消费者王女士反映其在某美容店工作室内打了一剂瘦脸针,之后便出现脸疼、心跳加速等不适症状,而且发现注射的药物无中文标识,王女士怀疑该瘦脸产品有质量问题,希望前往调查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淇滨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美容店工作人员为王女士注射的所谓的“白毒”美容“瘦脸”产品,其外包装及产品说明书显示均为韩文,无中文标签标识,涉嫌销售假药。该美容店负责人销售使用假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于是,淇滨分局将该案移交至公安部门处理。

  典型案例五

  外地客商来鹤维权  及时调解挽回损失

  2019年10月29日,湖北刘女士到市市场监管局鹤山分局投诉,称其爱人于2019年10月17日与鹤山区某公司签订了青年鸡购销合同,合同履约时间截止10月29日,该公司未按合同要求交付鸡苗,导致刘女士不能及时进行养殖,面临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请求鹤山分局帮助维权。

  鹤山分局立即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货的情况属实,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未明确延迟发货情况下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10月31日,经鹤山分局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该公司向刘女士补偿一定损失,对之前的合同纠纷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典型案例六 

  装修效果不尽如人意  多次调解三方达共识

  2019年5月23日,消费者张先生来到12315指挥中心,投诉某地板砖经销商刘女士为其大厅地面铺设的地板砖图案条边接缝太多,不是自己确认的原设计方案中的整条边图形,认为刘女士违反双方约定,存在一定的欺诈行为,要求返还地板砖切割加工费用2000元,并对其进行赔偿。

  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迅速调查了解事情原委,原来地板砖经销商没有将铺装地板设计图稿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差异尽到详细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未尽到监督义务,也有一定过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经过对张先生、装修公司、刘女士三方进行四次调解协商,最终,拿出了更改部分地板砖铺设接缝问题的返工整修方案,费用由装修公司和刘女士共同承担,张先生表示接受。

  典型案例七

  快递损坏起争端  消费调解息纠纷

  2019年1月,淇滨区吴先生通过某快递公司邮寄电脑主机,当场拆开包装后发现主机已破裂,吴先生随即与快递公司联系协商,快递公司以吴先生未提供该电脑主机的原始发票为由,无法对被损坏的电脑主机具体金额给出赔偿。吴先生一气之下,投诉至市消协。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对投诉事项进行了核实,并组织争议双方进行当面调解。在市消协的调解下,最终快递公司向吴先生表达了歉意之情,同时赔偿了吴先生3500元。

  典型案例八

  爱“美”之心量力而行  避免意外弄巧成拙

  消费者王女士用贷款方式,在某医疗美容机构消费了3.8万元,接受隆鼻整形和双眼皮手术。术后,王女士发现鼻子部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修整部位存在瑕疵,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王女士投诉至市消协。

  受理投诉后,市消协第一时间与该美容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方当场退还除双眼皮手术外的全部费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

  典型案例九

  美体衣虚假宣传  消协介入成功维权

  家住淇县的李女士在某美容会所购买了一套价值10160元的塑身衣,该店称此款塑身衣有治病、收胃、暖宫等多重功效。事后,李女士了解到商家夸大产品功效,遂提出退货诉求,却被一口拒绝,故投诉到市消协请求给予帮助。

  受理投诉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消协将此投诉转至淇县消协,经调查了解,确认李女士所反映问题属实。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调解,通过沟通、调解,商家最终决定全额退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多元。

  典型案例十

  频换店主难履约  消协维权解民怨

  2019年11月,市消协接到李女士等50多人群体投诉,投诉金额涉及7万余元。2018年李女士等多人办理了健身卡,当时与健身房签订了健身挑战年卡协议:于开店之日起,一年内到店锻炼160次以上,可退还会员年费。很多会员挑战成功,经营方却迟迟不履行返现承诺。无奈,李女士等人到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进行维权。

  市消协对该群体投诉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立即对经营方下达了投诉调查函。经了解,健身挑战年卡的活动为第一任经营者发起,费用和签署协议也为第一任经营者,现为第四任经营者,第四任经营者并未收取该批消费会员任何费用。通过消协耐心沟通、调解,该健身房给出解决方案,会员们表示接受经营方拟定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