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精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成果。为进一步巩固成果、严明纪律、强化问责,现将查处的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洛宁县罗岭乡讲理村党支部副书记

  韩平停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在2017年度“金叶”扶贫工作中,韩平停作为村烟叶专干,对统计上报的“金叶”扶贫补贴面积审核把关不严,并且在资金发放时,奉行“好人主义”,对金某、韩某未种植烟叶而虚报烟叶种植面积知情不报,致使金某、韩某冒领“金叶”扶贫资金共计7200元。2018年1月24日,洛宁县罗岭乡纪委给予韩平停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

  老城区、涧西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

  服务群众“推绕拖”问题。

  2018年1月,市民李某在办理社保关系接续业务时,老城区、涧西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在职责范围内,应办而不办,相互推诿扯皮,导致李某往返多次而未能办成业务。2018年2月8日,市社保局党委约谈老城区、涧西区社保中心负责人,并要求其向市社保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给予老城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王秋萍、张潇潇诫勉谈话;责令涧西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王洋、马婷婷作出深刻检查。

  汝阳县统计局拟定文件机械照搬照抄,

  贯彻落实流于形式问题。

  汝阳县在开展的“作风攻坚年”活动中,发现汝阳县统计局在拟定工作方案时机械照搬照抄,“依葫芦画瓢”,出现“成立工商系统作风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字样,贯彻落实流于形式。2018年3月2日,汝阳县纪委对汝阳县统计局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