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点“滚雪球”

  “硕鼠”违法犯案花样多

  委托库点要在托市粮上动手脚,比较常见的有伪造票据、以陈充新、粮食盗卖等多种手法。犯案如此明目张胆,与委托库点日益增多导致监管难度加大,以及库存粮食搁置太久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有很大关系。

  警方最终查明,寨河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2012年、2013年间,在受中储粮潢川直属库委托开展小麦、稻谷托市收储过程中,经时任经理魏国安排,多人参与伪造虚假的粮食收购单、入库结算单,乃至售粮农民个人信息等,以此骗取购粮款和仓储保管费共计574万余元,扣除案发前已经归还的,仍有400余万元款项不知所踪。如果算上盗卖的粮食,总计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调查还发现了魏国挪用单位公款等其他违法行为。

  2015年7月底,光山县法院做出刑事判决,魏国犯合同诈骗罪、挪用公款罪。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还款,同时检举他人犯罪构成立功,最终数罪并罚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公司副经理夏治国、统计员王秀玲、会计陈艳,也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三位因是从犯,均缓期执行。另据了解,有关人员涉嫌渎职的情况尚在调查中。

  针对上述案件,一位曾参与过托市粮代储的民企老板透露,根据观察,委托库点要在托市粮上动手脚,比较常见的有三种手法:一是伪造票据套取购粮款和保管费;二是低价收购陈化粮冒充新粮赚取差价;三是粮食存入库点后进行盗卖。

  “从目前的情况看,三种手法寨河公司至少用了两种。之所以这么明目张胆,一方面委托库点‘滚雪球’般越来越多,中储粮公司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受价格制约,库存粮食难以顺价销售,搁置太久也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潢川直属库副主任张明承认,该库所辖范围包括潢川、光山等5个县,因为自有库点基本满仓,多数依靠社会库点执行托市粮收购、储存。“5个县共分布139个委托库点,直属库90多名职工,每个库点平均安排一位驻库员都不够,监管压力可想而知。”

  据了解,寨河公司国粮失窃案之后,潢川直属库所在的信阳市随即出台文件,以中储粮、粮食局、农发行、检察院为主,尝试构建“国家政策性粮油管理四方联席会议制度”。

  张明表示,该制度的最大亮点是引入了地方检察院,由此对不法分子形成威慑。未来还将逐步实现所有委托库点安装可视化系统,最终达到行政、技术、法律手段的全方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