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显 通讯员 张建华/文图)1月26日至28日,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全省国税工作会新闻通报会在郑州召开。据统计,省国税系统全年组织税收1754.18亿元,增长3.6%;其中中央级、地方级分别完成1319.4亿元、434.78亿元,分别增长2.8%、6.2%,胜利完成国税总局确定的目标。
据悉,2015年可谓是近年来税收任务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多项减税政策影响等多重因素叠加的压力,河南省各级国税部门坚持总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向国税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上了一份饱含艰难和成绩的答卷。
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离不开省国税部门制定的一系列促收保收措施。该局从坚定信心、凝聚合力入手,坚定完成任务的信心不动摇,坚定执行组织收入原则的要求不动摇。特别是2015年第四季度以来,省国税部门多次研究收入形势,制定系列促收保收措施,凝聚组织收入的合力,营造上下齐努力、全员抓收入的决战氛围,打好全年组织收入攻坚战。同时,深化分析、精准着力抓收入。省国税部门深入开展税收分析,逐一研究堵漏增收措施。按照“月度紧盯进度、季度达到均衡、全年实现目标”的要求,把握节奏,讲究方法。通过稽查和评估,提高管理质效,减少税收流失,实现管理增收、挖潜增收,尽可能将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税收增长。在此基础上,该局还通过落实税收政策、狠抓税收质量保证税收任务完成。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严格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与此同时,省国税部门顶住税收下滑压力,不折不扣落实税收政策,全年办理税收优惠478.88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148.21亿元,收入质量经得起检验,实现税收收入总体上实现了没有水分的增长。
2015年,又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河南国税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克难奋进,不仅实现了税收总量的“五连增”,而且确保了收入质量。税收收入由2011年的1325.7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754.18亿元,“十二五”时期税收总规模是“十一五”时期的1.77倍,年均增长9.53%。在依法组织收入的同时,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落实,共办理各项税收优惠1372亿元,办理出口退税555亿元。2015年GDP按可比价计算比2010年增长60%,2015年税收收入比2010年增长60.1%,税收与经济保持同步。
省国税局局长孙荣洲表示,2016年税收工作任务同样艰巨,省国税系统将继续坚持抓早、抓实、抓平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抓收入,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主动依规减免税不打折扣,持续推进全省国税事业科学高位发展,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