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4日上午,全市大气污染问题交办会在郑州市环保局召开,会议对省环保督察组和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导组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了交办。

  4月27日至5月5日,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保督察,并反馈了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按要求,要在7日内解决建筑施工扬尘、堆场扬尘问题,20日内解决道路扬尘问题。

  5月9日,我市提出要持续加大治理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根本好转,并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突出做好工地扬尘治理、渣土车抛撒等七项重点工作。

  5月14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问题交办会要求,针对交办的各项问题,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强化督导督察,市城建委、重点办重点落实工地6个100%;市城管局重点落实道路吸尘措施,制定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并严格实施;市环保局严格执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各项标准,对超标行为严管重罚;其他部门按照行业标准要从严管理。各县(市、区)、管委会及项目管理单位要按照标准狠抓落实,做到具体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没有举一反三组织整改不放过。

  “省环保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要在5月2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市专项督导组发现的问题要在5月16日前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结果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市大气办及市政府督察室,由市大气办报主管市领导并按要求报省环保督察组。”14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问题交办会上,市环保局一负责人说。

  郑州晚报记者 王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