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段伟朵 实习生 胡潇雨 通讯员 付加才
8月31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资案件333件,其中刑事案件42件,判处犯罪分子69人。现场还公布6起环资典型案例。
案例1
办驾校毁耕地,被罚60多万元
最近几年拿到驾照的读者,应该对2012年至2013年之间“驾校涨价”印象深刻,报考C1驾照,价格从2000元噌噌涨到了4000元。
在这个大背景下,出现了急功近利的违规驾校。比如开在中牟县芦岗村的郑州玉马驾校,是驾校的老板丁力2012年6月份在租来的一块126.5亩的地上开设的。但丁力的驾校没多久就被查了,2014年9月份,丁力主动到中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其间,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先后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玉马驾校被罚61万余元。
原来,驾校是开设在芦岗村的集体土地上的,丁力在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土地上扩建,进行了土地硬化、房屋建造,经郑州市耕地破坏鉴定委员会鉴定,此驾校建筑物和硬化场地合计35.88亩,其中有30.17亩属于丁力本人非法占用的。
中牟法院认为,丁力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定,造成耕地大量破坏,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案例2
为母上坟“惹祸”,315亩林木遭殃
扫墓注意火灾隐患是个老话题。巩义市的李贤因为给母亲上坟,酿成一场大祸。
2014年3月16日中午,李贤到巩义市夹津口镇公川村为母亲上坟。由于当天风势太大,燃烧的箔纸被吹到了附近的草窝,经过一个冬季风吹的草窝,异常干燥易燃,李贤却没有及时注意并扑灭,导致附近一座山被引燃,最后经巩义市林业局鉴定,过火林地面积达315亩。
巩义法院认为,李贤过失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鉴于其有自首行为,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案例3
按日连罚,这家公司被罚“哭”了
当前,环境污染成为群众密切关注的社会问题。2015年7月14日,省环保厅对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第六次复查时发现,其有两台机组排出废气中氮氧化合物浓度超标,遂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
当年8月12日,省环保厅再次复查发现两台机组依然不达标,遂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连续29日,每天8万元,共计人民币232万元。
随后,河南省环保厅向金水区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这一环境行政处罚案。金水区法院认为,省环保厅提供材料齐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予以支持。
此外,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还公布了胡某、郭某污染环境案,弋某、陈某非法采矿案,王某诉郑州阿波罗肥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等3起环资典型案例。
数据
今年全市法院已受理环资案件333件
环保是热点。为了郑州市民“朋友圈”里能常晒蓝天白云,郑州市两级法院也是蛮拼的。
据郑州中院环境资源综合审判庭庭长吕家祥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33件,审结207件。其中全市法院受理环资刑事案件42件,审结29件,判处犯罪分子69人。其中涉及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环境污染罪等各种罪名。
2014年4月22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短短两年时间,环资审判庭已在全市遍地开花。吕家祥表示,下一步,经继续大力推进审判机构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前,指导全市各基层法院全部成立环资审判庭或者环资审判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