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快讯 (记者 巫晓 文/图)如今大气污染攻坚战已经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8月3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33件,审结207件。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得到积极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制度被大力推行。
此外,新闻发布会还公布了几起环境资源审判案件。
其中两名男子违规开办沥青加工厂,每天将30吨废水违规排放的案件引人注目。
据了解,2013年4月份,被告人胡留灿、郭广俊在新郑市和庄镇道东路违法开办沥青加工厂,二人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生产沥青,在未采取任何防腐蚀、防渗透、防硬化措施的情况下,将沥青生产过程中的废水排放到厂内的三个土坑中。每天排放废水两三次,排水量大约30吨。2014年3月10日因生产沥青产生的废气、废水气味刺鼻,导致附近学校停课一天。2014年3月14日,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作出监测报告,土坑内的废弃物PH<1,严重污染环境。被告人郭广俊于2014年4月6日到新郑市公安局和庄派出所投案。
新郑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留灿、郭广俊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胡留灿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郭广俊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此外,记者还获悉,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郑州市编办的批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已经组建完成并开始受理案件。这对于促进和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全面正确实施,统一裁判尺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