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春节期间,全省警方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店铺151家,收缴烟花爆竹3837箱,查处治安案件42起,发现并整改隐患246处,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悉,全省共有17个省辖市出台了禁放政策,1个省辖市出台了限放政策,78个县(市)出台了禁放政策,14个县(市)出台了限放政策。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本地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种类,并加大执法力度,在春节期间严查违规燃放行为。春节期间,全省共出动警力113450人次,行政处罚违法燃放135人,行政拘留44人。
春节期间,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并派出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不仅有效避免了以往生命和财产安全受损的教训,而且减少了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