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后,全省中小学必须保证为在校学生每天安排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并且这项工作将与校方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凡不能按要求执行的,将在全省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本保证,也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本权利,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到位。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两节体育课。全省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明确规定,要把组织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作为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基本平台。各省辖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每天上午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上、下午都要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为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实行课程化管理,各中小学要把大课间体育活动纳入学校课程,列入课表。
为确保政策落实,我省将建立专项督导机制,随时进行抽查。按照要求,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参与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并与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凡没有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针对我省部分中小学体育课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省教育厅要求,体育教师缺额较大的学校:在选配教师时要向体育学科倾斜;采取短期培训的方式,培养部分兼职体育教师;可临时选聘部分教师担任体育课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