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 东方今报记者 宋迎迎
两天前的10月25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建国辞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此前,刘建国已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海奎简历:
1982.09--1984.07 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法律专业学习
1984.07--1989.0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干部、书记员(期间:1985.09--1988.07在河南广播电视大学语文类法律专业学习)
1989.04--1991.09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助检员
1991.09--1992.0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助检员
1992.03-1992.09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第二秘书科副科长、正科级助检员
1992.09-1997.05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助检员(期间:1994.06--1996.07在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挂职任副检察长)
1997.05--2001.1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2001.11--2004.1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检察员
(期间:1999.09-2002.06在河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4.11--2012.08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正处级检察员
(期间:2003.03--2005.05在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2.08一2014.0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2014.03-2014.05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2014.05--2017.10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期间:2015.05-2015.07在河南省委党校市厅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7.10—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10月27日,在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同时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情况及相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郑州市中小学校园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水生态系统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郑州市质监局关于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郑州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