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检察院2月7日消息,日前,中共信阳市委原副秘书长吕东阳(正处级)涉嫌受贿、贪污、单位受贿犯罪一案,经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已由息县人民检察院向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东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吕东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息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东阳在担任中共商城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中共信阳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较大;安排其他单位报销或支付应由信阳市公路管理局支付的费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