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记者 李玮 萌友 高磊

  7月30日,发生在郑州市二七路太康路东南角的一幕,引发了大量群众的围观。一名男子被交警依法控制。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7月30日上午11时许,郑州市交警四大队二中队百货楼岗交警马子轩等人在二七路太康路段进行电动车、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11时左右,电动车驾驶人周某搭载妻子刘某途经交警执勤卡点时,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当执勤交警告知周某因其驾驶电动车带成年人,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进行“三教育一采集”登记时,周某和刘某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企图逃避登记,并且情绪激动。

  周某骂骂咧咧地赖坐在电瓶车上,任凭交警如何劝说始终拒绝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且拒不提供身份信息,并冲民警大喊:“汽车不抓,为啥抓电动车!路边恁多随便停车不抓,你们是干啥吃的!不要以为老百姓好捏的捏死你,不好捏的不吭气!”

  民警向其普法并劝告许久,周某夫妻二人依旧不依不饶,情绪异常激动,对马子轩大吵大叫,并谎称周某有精神病,并用手推搡马子轩。民警接连对其进行三次警告,均无效后,果断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周某强烈反抗,最终被交警依法控制,刘某一边辱骂交警一边对着过往路人大喊:“警察打死人了!……”引来大量群众围观。“

  违法在先拒不接受教育和信息采集,反而撒泼耍赖阻碍执法,7月30日,周某和刘某均被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电动车违法载人、不走非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交通事故频出,严重危及群众的出行安全。 在郑州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期间,郑州警方在严厉查处交通违法的同时,对拒不配合交警工作、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当事人将会采取严厉打击措施。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驾驶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遇到交警执勤执法,请主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