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现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山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杨晓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10月18日,山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时租赁一辆车牌号为沪C5CJ45雪佛兰轿车,作为执法检查车辆使用,租赁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4月17日。在租车期间,杨晓军存在驾驶该车上下班情况,车辆支出费用由单位承担。2018年6月6日,山城区纪委给予杨晓军党内警告处分。

  二、淇滨区大赉店镇卫生院院长齐素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3年3月,齐素民应辖区某村村医周某所求,为其个体诊所变更为集体诊所提供帮助,并同意周某以庞村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名义报名参加职业医师资格考试。事后,齐素民收受周某价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一张,并与其他4人接受周某宴请、洗浴等安排,其中齐素民消费179元,以上两项合计1179元。2018年6月14日,淇滨区纪委给予齐素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179元。

  三、浚县王庄镇枣林中心校教职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7月,王庄镇枣林中心校幼儿园成立。该幼儿园属于“公建民营”性质,承包人为王庄镇东枣林村民张某某。2015年至2017年,刘国才任枣林中心校校长期间,枣林中心校教职工于每年教师节和春节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张某某赠送食用油、大米等礼品,共计价值8400元。2018年6月15日,浚县纪委给予刘国才党内警告处分。

  四、淇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张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盈利性活动问题。张立2008年4月任淇县质监局党组成员,2016年12月至今任淇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2010年,张立与其妹妹在新乡市平原路居然之家建材市场合伙经营建材生意,张立负责筹资,其妹妹负责日常经营。张立先后向县质监局职工及社会人员共借款100余万元,后因经营不善致使大部分钱款无法偿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6月21日,淇县纪委给予张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