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燕子丹)9月6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8月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安阳、信阳最高,补偿金分别为245万元和300万元。

  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程胜表示,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我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制度,8月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137万元,得补1028.8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462万元,得补558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8月份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安阳245万元、省直管县是巩义83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驻马店221万元、省直管县是固始35.4万元。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共考核PM10、PM2.5和优良天数3项指标,以全省平均值作为考核基数。

  省辖市中,10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焦作235万元、洛阳230万元、安阳155万元、济源155万元、三门峡75万元、新乡67.5万元、鹤壁36.5万元、平顶山26万元、郑州20.5万元、开封1.5万元。8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270.5万元、商丘164.5万元、周口156万元、驻马店141万元、漯河82.5万元、濮阳51.5万元、南阳36万元、许昌15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5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巩义83万元、汝州45万元、长垣5.1万元、兰考1.4万元、滑县0.5万元。5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鹿邑33.4万元、固始29.4万元、新蔡23.1万元、邓州18.9万元、永城7万元。

  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主要考核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等内容。

  省辖市中,5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分别是信阳300万元、安阳90万元、平顶山40万元、周口20万元、漯河10万元。13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80万元、驻马店80万元、许昌70万元、鹤壁60万元、商丘50万元、新乡40万元、南阳40万元、开封30万元、濮阳30万元、郑州20万元、焦作20万元、洛阳10万元、济源10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永城支偿生态补偿金2万元。4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滑县6万元、固始6万元、兰考4万元、长垣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