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配发砍刀、钢管,打砸村委会、居委会数十次,插手民间纠纷,汝州“地下出警队”33人全部获刑。记者昨日获悉,继9月扫黑除恶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后,河南省高院再次组织全省法院于10月22日~26日开展了第二次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并发布3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唐磊

  动态 我省第二次集中宣判,125人涉黑涉恶获刑

  10月22日~26日,全省举行第二次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共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6件125人,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件7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3件50人。

  案例一

  汝州:33人“地下出警队”非法获利近20万元

  汝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延钦、娄亚男纠集师振北、樊玉杰、师振南等数十人,充当“地下出警队”,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插手民间经济纠纷。该团伙统一配发砍刀、钢管、橡胶棒、撅头把、辣椒水、马虎帽等工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出警”数十次,多次破坏、打砸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并致多人轻伤、轻微伤,先后获得非法经济利益近20万元。

  法院审理后进行一审判决:33人全部获刑,其中“出警队长”张延钦获刑17年半,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二

  汤阴:招募10多人成立催收部,暴力讨债

  汤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以来,被告人高攀等人成立汤阴县易都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与北京同城翼龙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组建翼龙贷汤阴运营中心,收购逾期债权,并利用贷出方空白的书面协议进行催收。为向逾期客户索要债务,高攀等人招募被告人李继忠、郑福荣等10余人组成催收部,采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言语恐吓、暴力威胁、侮辱虐待、谩骂殴打等行为,有组织地对逾期客户实施暴力讨债行为,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攀被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8个月;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2年零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令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案例三

  平顶山:3人团伙专门碰瓷敲诈,获利2.3万余元

  平顶山新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边学军、黄晶晶、曹红军3人均系吸毒人员,且均为刑满释放人员。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为谋取非法利益,3人相互纠集,采用“碰瓷”方式,威胁、恐吓被害人,在平顶山市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形成恶势力团伙。3人实施敲诈勒索5起,违法所得共计2.3万余元。边学军另实施抢夺犯罪一次。

  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人边学军被以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其他两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不等的刑罚,均判处罚金,并判令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作案车辆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