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标准建设】

  基层医疗机构要达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为啥很多农村居民愿意舍近求远到城里看病?关键还是基层医疗机构没有达到标准。

  实施意见规定,今后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全科医学学科建设,而三级医院要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创造条件。

  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不低于95%。

  今后,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与其功能、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外科手术。 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不低于总诊疗量的65%。

  一个好的医疗机构,关键还要有人才来支撑。我省将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 到2017年,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另外,我省将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力争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基层首诊】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将提高报销比例

  要想真正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还要在医保支付制度上进行改革。

  慢性病、常见病,最好先到基层医疗机构诊治,这就是我省推出的“基层首诊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试点地方和有条件的地方选择至少50种慢性病、常见病作为突破口开展基层首诊,并逐步扩大病种范围,逐步下调非基层首诊的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上转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下转继续康复治疗的取消起付线。

  另外,我省还要求区别对待中医医院,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

  在医保支付方式上, 将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