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自11月1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510元和490元,调整后我省国六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均有一定幅度下调。

  其中,我省92号汽油7.28元,下调0.41元;95号汽油7.77元,下调0.44元;国六0号车用柴油6.89元,下调0.42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9288元,95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9830元;0号车用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7715元。

  我省国六成品油价格暂按国五标准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