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生活垃圾分类下月真的来啦!宜粗不宜细是分类方向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见习记者 高明静\文图

  来了来了,他来了,他带着12月1日即刻施行来了!11月6日,郑州市城管就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对12月1日即将施行的《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并针对居民所关心的垃圾分类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121日即刻施行 无过渡期

  距离12月1日到来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不少郑州市民并没有感受到来自垃圾分类的压力,对于《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是否存在过渡期的问题,郑州市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王福深表示,郑州垃圾分类并没有过渡期,到12月1日将即刻施行。

  《办法》规定,不按要求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罚款。此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或者路线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王福深表示,罚款不是目的,而是虚妄教育培养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相对于上海及其他城市50-200元的罚款来说,郑州的罚款并不多,但一旦个人不按要求整改,城管执法部门在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可以当场撕单。

  []宜粗不宜细是分类方向

  与上海的垃圾分类的标准不同,《办法》将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为了让广大市民群众看得懂、弄明白、便于识别和投放,《办法》采取列举方式对四类生活垃圾的常见物品进行了具体界定。

  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有机类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的果蔬垃圾等;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玻璃、纸类、塑料、金属、大件垃圾和废旧织物等;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灰土陶瓷、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等难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针对垃圾分类王福深表示,可以按照“新三句”和“老三句”来分,新三句是原则问题,即,“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老三句”是方向问题,即,“在家分好类,定时拎下楼,定点精准投”。“但总的来说,郑州的垃圾分类还处于初级阶段,应按照‘宜粗不宜细’的分类方向,搞不清楚的就按照其他垃圾来投放。” 王福深说。

  []垃圾破袋”“撤桶是必然

  据统计,当前郑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近8000吨,并且还在逐年增长,而郑州市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能力约为7500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任务非常急迫。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宋长德表示,截至目前,市内五区及四个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5%,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待中原区垃圾分拣中心11月底建成投入试运营之后,将大大减轻城市垃圾处理压力。

  对于厨余垃圾是否要垃圾“破袋”的问题,王福深表示,目前郑州并没有强制要求,但这一定是未来的必然趋势。郑州的街头只设置了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对于吃省下的食品等厨余垃圾,建议市民带回家里或者到单位再丢掉。目前,杭州已经施行了道路上无垃圾桶的“撤桶”方法,在未来,郑州也将实现“街上不设垃圾桶”,“撤桶”也将成为郑州垃圾分类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