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郑州发布10条措施!》
向百货、餐饮、汽车、旅游和图书等5个领域投放3.2亿元社会消费券。鼓励全市A级景区实施门票减半或者免费等优惠政策,星级酒店降低住宿收费标准。以“时尚绿城,乐享郑州”为主题,举办“春暖郑州”网上购物节、“郑好豫见”欢享乐购季等系列促消费活动。
4月1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关于促消费增活力稳增长的若干举措,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完善消费机制、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措施1]发放消费卡券提升消费意愿 5个领域投放3.2亿元社会消费券
统筹使用财政、社会资金,对低保、低收入、特困、优抚等四类救助对象发放每人500元的红利性消费券,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向百货、餐饮、汽车、旅游和图书等5个领域投放3.2亿元社会消费券,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通过政府引导与企业促销相结合,采取财政支持、企业配套等多种形式,尽快形成现实购买力,刺激消费潜力释放,撬动千万级人口城市消费大市场。
[措施2]举办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 对参与活动线上平台给予补贴
以“时尚绿城,乐享郑州”为主题,举办“春暖郑州”网上购物节、“郑好豫见”欢享乐购季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允许大型商场利用门前自有广场开展促销活动,对参加网上购物节的综合类、专业类线上平台,每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持续拉动消费,形成消费高潮。
鼓励商贸龙头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对上半年销售额达到去年同期水平且排名前10名的限上商超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对前三季度销售额增量排名前10名的限上商超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年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且总量前10名的限上商超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
[措施3]打造夜经济消费新场景 推出夜游如意湖、园博园夏夜灯会等旅游节目
举办“醉美·夜郑州”系列消费促进活动,组织重点商圈开展“夜郑州·夜购嘉年华”,发展便利店、餐饮店、书店、体育场馆等24小时业态,推出夜游如意湖、园博园夏夜灯会等旅游节目,打造一批“夜郑州”消费地标;适当延长公交、地铁夜间运营时间,积极营造夜间消费氛围。
[措施4]促进文旅行业迅速回暖 鼓励全市A级景区实施门票减半或免费
鼓励全市A级景区实施门票减半或者免费等优惠政策,星级酒店降低住宿收费标准。对年内招揽来郑旅游过夜游客的旅行社予以补助,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推出一批近郊游精品线路,支持重点旅游景区与商贸企业、农家乐开展消费票据互抵减免等系列活动,刺激旅游消费。
[措施5]鼓励汽车消费升级 鼓励本地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让利销售
发挥汽车销售对扩大消费的关键作用,对上半年销售额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前10名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对前三季度销售额增量前10名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年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总量前10名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本地乘用车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让利销售,2020年9月30日前,对郑州市整车企业生产的“国六”标准新车,在我市每销售1台给予生产企业3000元补助。
[措施6]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鼓励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产品专项展销会
鼓励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产品专项展销会,畅通产品产销渠道。对新创办、新引进的展会项目,创新建设信息平台、创办网络虚拟展会的企业,奖励金额较原有标准上浮20%。
对郑州本地办展单位原定于2020年上半年在市内专业展馆举办的商业展览项目(不含招聘会等),因疫情延期或合并在2020年10月1日前举办的,按照其实际场地费的40%给予办展单位补助;展览面积增长10%及以上的,按其实际场地费的50%给予补助;在郑州奥体中心、如意湖文化广场等非专业场地举办的,按其实际场地费的6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同时,市内专业展馆要充分合理安排档期,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展会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适当减免费用,且场租价格不得高于去年同期。
[措施7]积极挖掘培育消费新业态 发展健康“网红经济”
加快以5G网络和数据中心为重点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服务全覆盖。推动5G规模化商用,带动5G手机等终端消费。
积极培育在线消费新热点,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与实体店、商务楼宇和小区物业等合作,开展末端配送服务合作,满足群众“宅经济”新需求。发展健康“网红经济”,挖掘推广“德化步行街”等城市“网红打卡点”,带动周边配套消费。
[措施8]促进特色商业街区和社区消费发展 打造一批特色商业街区
启动“省、市、县、街道、商户”五级联动的步行街改造提升工程,打造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对新认定为国家级(或被列入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省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提升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对在我市直营门店累计数量20家以上,且上半年新开直营门店数量与去年同期持平的品牌连锁经营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年新建连锁直营门店在15家、20家、30家以上的品牌连锁店经营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措施9]支持商贸领域总部经济发展 支持异地商贸企业在郑州注册法人单位
支持异地商贸企业在郑州注册法人单位,新纳入限上企业库的,每户企业奖励10万元。对在郑州注册且在外地开设3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的限上企业,每在外地新开设1家店(1000平方米以上),给予3万元奖励。
对引进的国内外连锁品牌旗舰店、区域首店,且在郑州市注册为法人公司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全国新品首发体验店、新零售智慧门店,且在郑州市注册为法人公司的,每家店给予3万元奖励。
[措施10]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加强农村线上销售人员培训
组织动员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针对性开展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活动,加强农村线上销售人员培训,开拓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市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根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活动流程,确保措施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