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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移交反贪局办理,由唐景刚亲自指挥,反贪局局长郭向东、侦查科科长郝少军主办,青年干警腾鹏飞参与办理。唐景刚召集反贪干警开会,指出办案要讲谋略,善用谋略。

  “结合本案而言,就是运用敲山震虎、引蛇出洞谋略。”郝少军说,“先对犯罪嫌疑人莫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一是对某些涉案领导干部起到敲山震虎作用,扩大追赃面;二是守株待兔,迫使莫某远在海南的亲属回卢氏交代问题;三是引蛇出洞,解决远赴外地取证的困难。”

  卢氏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莫某立案侦查后,将42万元涉案款全部追回,并返还到横涧乡财政所代管的横涧村账户,督促用到扶贫攻坚上。一名涉案的市里下派干部找到唐景刚,主动退还4万元扶贫资金。“哪个公职人员敢从贫困户的嘴里抢食,我们就让他‘上吐下泻’。”采访中,唐景刚直言不讳地告诉我。

  2016年3月8日,按照县委书记王清华的指示要求,卢氏县检察院在横涧乡政府举行追回扶贫资金案件款返还仪式,副检察长李少军到现场监督。检察机关还对涉嫌挪用公款的莫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月9日,王清华专门作出批示,对县检察院站位大局、尽职尽责办案予以肯定,希望该院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4月28日,卢氏县检察院对该案侦查终结,已经移送审查起诉。

  刚刚从乡下回到检察院的反贪局局长郭向东说:“这起案件虽然侦查终结了,但我们还得关注这笔资金的去向,防止被挪用。这不,我刚才指派郝少军给他们联系,查问款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