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日晚22时08分,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大队孟寨中队在县城东大街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LLX06*的小型轿车似乎因发现警车欲掉头离开,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截进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车证。

  驾驶员刘某伟下车后形色慌张,支支吾吾无法提供驾驶证。经再三询问,刘某伟如实坦言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刘某伟满口酒气,便当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手持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伟处以2000元罚款,当其接受处罚时说:“我早就会开车了,一直没空考驾照,躲着警察走,谁想到恁交警半夜三更还不睡觉哩?我认栽!”听闻此言,真是瞬间让交警同志们无语,随后民警对其作出深刻的批评教育。

  文明交通安全提示

  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要合理安排驾驶时间,保证充足睡眠,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