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9日,记者从新乡市纪委获悉,新乡市人大内司工委原主任刘尽忠及新乡日报社原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霍献红等两名官员因受贿等原因,同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根据新乡市纪委发布的通报,刘尽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决定给予刘尽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霍献红受贿、挪用公款、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违反财经纪律,决定给予霍献红开除党籍处分,并由主管部门给予其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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