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焦点]庭审现场,几大问题引争议

  1。村民说是“砍伐”,镇政府说是“移植”

  “不是砍伐,是‘移植’,枣树随后被移植到薛店镇王张村中华古枣树园。”镇政府代理人表示,移植花费了数十万元。

  “移植有技术要求,但现场的古树根上几乎就没有土。”绿发会代理律师、北京兆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建宏介绍,提起诉讼的时候,这批“移植”的古枣树大面积死亡,最近又去看,可以说全部死亡。“即便是移植,也需要相关的手续。”

  花五松种了40年枣树,他现场告诉法官,移植这种上百年的古枣树,必须从树木根部以半径的7-10倍距离带土挖出,随后和泥糊、缠草绳、覆薄膜,方可移走。到了新址,浇透水,浇生根剂,成活率是有保障的。“现场的树,都是直接用钩机钩走的。”

  “我们这枣树都不是自己种的,全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花五松伸出胳膊比划说,被砍伐的枣树一个人抱不住,而且为了让枣树结果,每年还要砍树干,限制它长太粗,“年龄大的树都是五六百年”。

  2。是否有合法手续?

  枣树被砍伐,是为了工程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使用的薛店镇好想你幼儿园成为原告追究的责任方。

  幼儿园的建设者是市教体局,对此,教体局代理人表示,教体局不存在侵权行为,幼儿园用地由所在地镇政府提供,而幼儿园的建设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014年9月18日市发改委批准建设该所幼儿园。

  市林业局代理人表示,这批树木砍伐没有办理相关的采伐证。之后,新郑市林业局对薛店镇政府作出补种滥伐株数5倍即9500株枣树的处理决定,因此不存在未依法履职的失职。

  3。谁来承担责任?

  谁来为这批古枣树移植后大面积死亡担责?绿发会诉讼请求包括被告立即停止继续实施毁坏古枣树、损害环境的行为,恢复被毁林地的林木、植被,或承担恢复费用,被告共同承担古枣树被砍伐后造成的人文及自然环境损失,赔偿具体数额以专业机构的评估结论为准。

  此外,要求被告保留古枣树移栽地现场,在该址建立古枣树展示园,将被非法采伐、移栽致死的全部古枣树树干及其制品,陈列在园内,作为今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警示基地。后期维护管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旅游和文物局表示,标识牌上虽然写了旅游和文物局是责任单位,但并没有相关文件,该局对此不知情。

  镇政府表示,对于无手续“挪”树,该赔付的也赔付了,愿意赔礼道歉,但没有建古树陈列园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