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象新闻

  河南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咋管理?最新办法出炉了!

  近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原则上只能使用1处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办法自2019年12月18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在配置管理方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规定,从严核定面积。配置方式包括调剂、置换、租用和建设。办公用房调剂涉及权属、用途等变更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任何单位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在使用管理方面,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不得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情况应当按年度通过政务内网、公示栏等平台进行内部公示。领导干部原则上只能使用1处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的,应当在主要任职单位安排1处办公用房;经严格审批后,可以由兼职单位再安排1处小于标准面积的办公用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大开间等形式,提高办公用房利用率。会议室、接待室等服务用房,可以采取可拆卸式隔断设计,提高空间使用的灵活性。

  在维修管理方面,实施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应当坚持经济适用、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不得变相进行改建、扩建,严禁超标准装修。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