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月15日电(记者双瑞)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提出科学确定改造标准,推行“一区一策”“一楼一策”,明确到2021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
据了解,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范围是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且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
已纳入各级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住宅小区不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范围。
该意见明确,此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包括改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改善优化居民服务、改进规范社区管理等四大领域,涉及供暖、通信网络、电梯、停车泊位、绿地、道路以及养老、托幼、医疗、健身服务等方方面面,目标是实现老旧小区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到位。
按照要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将注重创新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单位投资、居民出资、社会资金等。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