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6日凌晨,黄河路41号院疑因电动车雨中充电自燃,引发火灾烧毁16辆电动车、8辆自行车、2辆汽车过火燃烧,目前消防部门仍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
郑州晚报记者 汪永森 文/图
楼下起火居民沿楼道逃生被呛回屋
16日凌晨1点多,黄河路41号院突然冒起熊熊大火,一时间浓烟伴着火光、电光和爆炸声将小区居民从梦中惊醒。
低层住户发现楼下起火想要通过楼道逃生,但打开房门就被楼道内的浓烟呛回,之后才跑到阳台躲避。消防战士制止了居民错误的逃生方式,提醒大家楼梯间内的烟是往上走的,要求居民关闭房门等待救援,10分钟后将大火扑灭。
“待在屋里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披着湿被子在楼顶等待救援比较有用。”消防战士提醒。
火灾疑因电动车雨中充电自燃引发
南阳路巡防队员薛峰介绍,多名居民称火灾由一辆在雨中充电的电动车引起,而辖区此前也曾发生过电动车雨中充电自燃的事件。
他表示,火灾发生前3天,南阳路街道办事处曾在居民楼道口贴出通知,禁止居民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但该院缺少集中充电车棚,而电动车电瓶太重难以拎上楼去,居民希望尽快配备充电设备,避免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记者看到,起火的电动车已被烧得只剩车架,此次大火导致16辆电动车、8辆自行车、2辆汽车被烧,居民楼另有3台空调外机被烧毁,玻璃也碎了不少。
现场消防战士表示,大火未造成人员伤亡,具体原因仍待进一步调查认定。
老旧住宅小区要在楼头巷尾建充电点
2014年6月,市公安局、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通知》,要求郑州市4000多个小区必须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
这一通知要求受空间限制,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确有困难的老旧住宅小区,要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记者了解到,虽然通知要求2014年11月底前,全市的充电棚建设完成50%,201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但受到场地和资金限制,如今电动车充电库(棚)的建设仍在见缝插针地建设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