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不允许网约车平台低价倾销在国家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不允许网约车平台低价倾销

  ▶6月29日,郑州市政府公布了《郑州市依法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整治内容之一就是“严厉打击未取得客运出租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这是不是政府出手整治网约车违规行为的信号?行政主管部门对网约车的态度是怎样的?市民对此又有何看法?

  □东方今报记者 刘长征/文 沈翔/图

  方案出台

  私家车非法运营纳入“严厉打击”范围

  根据《方案》,此次整治的重点包括“空号”“套牌”车及非客运出租汽车喷涂客运出租汽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设施等假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车辆违法上路和违法载客行为,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等客 流聚散地的各类“黄牛”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行为等。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里严厉打击对象中,单独列出了一项“严厉打击未取得客运出租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从性质上说,这类行为和“套牌”假冒出租车运营都属于非法运营行为,现在将其单列为需要“严厉打击”的一类行为,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优步、滴滴等正在郑州市场火热发展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此次“严厉打击未取得客运出租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是针对网约车公司吗?

  “所有非法运营的行为都包括,只要和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没有取得运营资质擅自从事运营服务行为的都在打击范围。”29日下午,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这样解释。这也意味着,没有运营资质的私家车接入网约车平台运营也在打击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