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中介市场亟需立法规范
就如何避免非法留学中介的陷阱,记者采访了湖南阳光留学服务办公室负责人丁楠。丁楠表示,在与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打交道时,首先要做到“六查”:即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有公安机关和教育部签发的出国留学中介资质,是否有霸王合同条款,是否有充足资金保证,是否有傍知名留学中介机构之嫌,是否有发布虚假广告信息的行为。其次,一定要通过正确的方式方法了解海外大学信息,除了听取合法中介公司的介绍,还要到各国大使馆官方网站和我国教育部涉外监管网核实海外院校的招生资质。
丁楠说,如果选择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手续,一定要选择具有办理资质的合法中介机构。这些资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教育部签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公安机关签发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正规中介机构名称均可在国家涉外监管网和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网上查询。签合同前,一定要先搞清楚和准确理解每款内容,要注意签署能保护消费者核心利益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也就是符合教育部、工商总局公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合同)》的合同书。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派出国,其中多数人都选择了留学中介来代理自己的留学申请。据教育部国际司原驻外教育参赞、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下称“教育中介工委”)特聘专家陈可淼介绍,2009年全国留学人员22.93万人,其中自费出国留学的有21.01万人,占留学人数的90%,全国获得由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颁发的留学中介许可证的机构仅有401家,而实际存在的各类中介机构据统计超过了2000家。自费留学生数量不断扩大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匮乏的矛盾日益凸显,这也导致了一些并无资质的中介机构插手出国留学中介的业务,非法中介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和过度商业化的运作,严重扰乱了市场。
基于上述状况,教育部于2007年批准成立了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目的是为了建立行业服务规范标准,推进留学中介服务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教育中介工委随后制定并推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行业规范》,倡导中介机构向服务对象提供权责公平、合约公正、程序透明、管理完善的阳光留学服务。与此同时,教育中介工委联合部分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推出阳光留学工程,并逐渐得到社会认可。
陈可淼表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本质上仍只属于行业内规定,真正意义上的规范还期待从立法层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