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
《意见》提出了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项目:
1.每年3月5日,围绕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在全社会集中组织
。
2.每年3月,举办中国公民道德论坛。每年总结推广一批学雷锋活动的先进经验。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3.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骨干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弘扬雷锋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各类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
4.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推动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5.重点加强辽宁省抚顺市雷锋纪念馆、湖南省长沙市雷锋纪念馆、沈阳军区雷锋纪念馆建设。依托这些纪念馆,建设雷锋精神网站,开设雷锋精神网上展馆,打造传播雷锋精神的网络平台。每年3月,辽宁、湖南等地组织开展敬献花篮、座谈研讨等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举行雷锋纪念馆基本陈列流动展览。
6.成立雷锋精神研究的学术性社会组织。
7.企业要结合自身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把雷锋精神转化为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窗口单位、公共场所,要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社区要适应居民需求,广泛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服务活动,促进邻里关爱、建设和谐社区。
8.加强对学雷锋活动的新闻宣传。
9.运用文艺形式传扬雷锋精神。组织创作一批弘扬雷锋精神的歌曲、影视剧和文学作品。
《意见》还提出了抓好学雷锋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形成常态化的学雷锋活动宣传报道机制;注重群众参与,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来;增强实际效果,防止在学雷锋活动中搞形式主义;不断改进创新,坚持以创新精神推进学雷锋活动,使学雷锋活动深入千家万户,产生广泛而持久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