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调查六成女性遭遇性别限制
2011年2月,陕西省妇联公布了《女大学生招聘中性别歧视调查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受访女性就业率低于男性12个百分点,同时约六成女性在求职时曾遭遇性别限制。2010年,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承担了陕西省妇联性别平等重点项目,就女大学生就业招聘中的性别歧视情况进行调查。调查选择北京、上海、沈阳、西安、深圳和昆明6个抽样城市,每个城市发放问卷300份,共计1800份,收回有效问卷1333份。其中,女性受访者占到59.56%,男性受访者占到40.44%。据了解,问卷发放主要集中在各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及高校,受访者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39岁这一求职主年龄段。
调查数据显示,受访者中,36.3%的女性未就业,23.9%的男性未就业。由此可以看出,女性未就业率高于男性12个百分点。
求职中,最大的障碍是什么?调查显示,知识与能力、学历、工作经验、户籍等“门槛”成为男女受访者的共识。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差异。认为求职“无障碍”的女性占受访女性的5.7%,比男性低1.4%,可见女性求职的挫折感略高于男性。
在职场中,外貌重要吗?19%的女性认为身高和容貌成为求职障碍,而男性对此的认知仅为10.9%,且集中表现为身高障碍。在多数人眼中,男性的价值并不体现在身高、容貌这些外在方面。容貌成为女性就职障碍这一现象不仅仅存在于服务业中,而是广泛存在。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在深圳某电子工业园区内,由于80%的产业工人为女性,故而园区食堂和小食店里到处都张贴着美容整容广告,可见“容貌改变命运”正是劳动力市场“容貌歧视”的映射。
在调查中,有55.7%的受访者表示在求职时曾遭遇性别限制。女性在招聘面试过程中遭遇的各种性别限制几乎是男性的两倍。同时,70.1%的受访者表示男性好找工作,26.7%的受访者认为男性找到的工作一般比女性好。
与用人单位签生育保证书,保证一定时间内不生育;劳动合同标有禁孕条款;被口头要求禁孕……调研报告显示,44%的受访女性在求职中遭遇了尴尬的婚孕歧视。婚孕歧视主要指在招聘录用过程中,用人单位会对应聘者的婚孕状况作出限制。有8.7%的女性受访者表示遭遇过招聘体检中的孕检;7.31%的女性受访者要与用人单位签生育保证书(在职期间不准生育,或一定时间内不准生育);有6.13%的女性受访者声称她们的劳动合同中有禁孕条款;有8.10%的女性曾遭遇“口头禁孕”。有4.74%的女性受访者表示,一旦怀孕,用人单位就会采用威胁、调岗和降薪等各种手段强迫其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