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小区公共部位的收益 要每半年进行一次公示

  小区各种广告天天见;地下停车库爆满、抢车位成为必修课;经常有人摆摊,卖东西、装宽带、办信用卡……在不少小区,这样的现象是不是已经司空见惯了?而在这背后则是当下被热议却被很多人忽视的“小区公共收益”。这些收益到底归谁所有,收益又都用在了哪里呢?这也是不少人都关注的问题。

  据悉,在各小区中,目前的公共收益主要来源于这几块内容——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的收入包括:利用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停车位收入、租赁的摊位收入等。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业主大会成立前,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将不低于经营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计入业主所得收益。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也可按照征求业主意见用途使用,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一次。

  业主大会成立后,相关事项由业主大会按照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等要求决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并向其支付报酬。

  [关注3]小区维修资金使用、停车位出租使用等情况要进行公示

  一直以来,“维修资金”咋使用、啥时候用、使用多少等信息是否公开透明都是业主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对于很多市民来说,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用,用在哪儿,不少都只是知道个大概,甚至是一无所知。据悉,商品房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老旧小区的电梯坏了,要使用维修资金,但是这个数目到底合理不,很多业主心里估计会犯嘀咕。

  同时,对于小区内有多少停车位,租出去了多少,又卖出去了多少等问题,相信多数业主也不清楚。

  记者留意到,在最新版的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这些重要信息进行公示。

  企业及其有关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区域内停车位、车库的销售、出租使用情况;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如果有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

  [关注4]挪用专项维修资金 或将受到挪用数额两倍以下的罚款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原本是业主的钱,但业主却很难接触到这笔资金。并且,该笔资金由谁来掌控、谁来监管,业主也并不是十分清楚。可以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既爱又恨”的一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