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书记、副局长李军义借公务培训之机旅游问题

  2016年3月,李军义在昆明参加公务培训期间私自到重庆游玩,并将个人及配偶的旅游花费1200余元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17年4月,李军义在成都参加公务培训时,占用工作日到都江堰旅游,且将旅游期间的住宿费在单位财务报销。2017年12月,李军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杞县教体局党委委员、杞县教师进修学校原校长谢庆福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6年8月,杞县教师进修学校虚列名目给教职工发放加班补贴共计3.08万元。同时,该校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1月,谢庆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许县住建局监理公司经理王秀海违规发放、领取补助等问题

  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王秀海违规兼任某私营企业负责人期间,通过该企业为县住建局10名在编人员(包括王秀海本人)违规发放补助共计24.52万元。同时,王秀海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王秀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