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汪永森 实习生 刘旭 文/图

  5月7日凌晨,停放在金水路大石桥下的13辆汽车遭钢珠袭击,现场车主称损失可能超过10万元,目前警方已展开调查。

  5月7日6时许,金水路与南阳路交叉口东南区域,一早前来取车的司机师傅看到停放在路边的大巴车玻璃多处碎裂,机动车道上留下了玻璃碎块和一枚枚钢珠,当即拨打110报警。

  8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4辆喷涂有“外事”字样的旅游大巴和一辆78路公交车占据了路口东南区域100多米的一段路面,这些车辆左侧车身均有钢珠击打后留下的蛛网状碎裂痕迹,多名民警进出大巴车厢或沿路查看着情况。

  “这种玻璃比公交车玻璃还大,维修更换时还得做好密封,几辆车换下来可能得十万块钱。”一名大巴司机称,6日夜间将车辆停放在了大石桥下,此前也是将车停放在路边区域,这样可以方便取车,但玻璃受损迫使他们不得不改变既定的出行计划。

  除了路边停放的大巴和公交车,在桥下停车场内的8辆汽车同时遭遇弹珠袭击,而袭击部位也是车的一侧和前挡风玻璃,记者现场看到一辆黑色轿车的前挡风玻璃上留下至少4处钢珠击打痕迹。

  “车子停在停车场里,谁会想到还会出事,好多车主还不知道。”选择在桥下停车场停车的一名司机称,13辆汽车同时遭遇袭击,从车辆停放的时间判断事发时间处于凌晨时段,而深夜和凌晨桥下停车场也处于无人看管的时间。

  目前,仍有司机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警方在现场发现多枚钢珠,市民如有相关线索可拨打110向警方举报。

  相关链接:私藏、使用钢珠枪,或面临刑事处罚

  记者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到,这些肇事的钢珠可能来自钢珠枪或弹弓。

  肇事者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的损失价值300元以上,将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有律师认为如果市民随意用使用私自藏有的钢珠枪,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犯罪。1993年4月26日,公安部发布《关于坚决禁止生产销售钢珠枪电击枪催泪枪等仿真手枪的通知》,规定:对生产、销售、使用仿真手枪式钢珠枪的,按照违反枪支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理,该逮捕的逮捕,该劳教的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予以治安处罚。

  1993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私藏钢珠枪犯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通知》,规定:钢珠枪是能发射金属弹丸,可致人伤亡的枪支。各级人民法院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私藏钢珠枪,构成犯罪的,应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