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近日,记者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12月8日起,河南对省直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进行调整,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为了更好地促进省直住房公积金的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近日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通知》。

  12月8日起,省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其它申请条件不变,仍按《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另外,12月8日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