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东坡)4月23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出台了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试行方案,全省今年开始至明年底要分步完成空气质量及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环保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手机及媒体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根据方案,今年10月前,省环境监测中心和郑州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完成河南省辖区和郑州市辖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区域和郑州市空气质量及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2016年3月底前,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和三门峡6个环保重点城市完成预报预警业务工作能力的搭建;2016年12月底前,其他省辖市完成预报预警业务能力建设。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省域空气质量预报,包括省域范围内24小时和48小时空气质量形势预报,并根据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实际要求,开展未来3天空气污染趋势预报。
环保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环境监测部门网站、手机、电视、广播等途径,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并建议政府、公众采取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