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套型结构比例
取消“90/70”政策
2006年5月,原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发文,提出了“90/70”政策,要求新建住宅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必须占整个项目70%以上。原本是一个调整住宅供应结构的产品,由于行政的强制推行,造成一些产品不适应市场需求,引起了市场争议。
在国家和省相继发文后,此次郑州市《意见》也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房地产企业建设各类满足市场需求的商品房,不再控制商品住房项目的套型结构比例。对于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在不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并满足设施配建要求的情况下作出的户型调整,市规划部门应办理建筑规划许可,套型结构比例不再列入《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履行监管,不再变更《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关键词:出租房
三环外公租房可向符合条件的
经适房家庭出售
同时,辖区政府可利用区级融资平台,成立房屋租赁公司,对三环外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进行回购,回购后的公租房产权归辖区政府所有,在优先满足已取得公租房资格证人群的住房需求后,也可用于过渡性安置住房。
对区政府未回购的,可按照《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回购价格向持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明》的家庭销售。
积极推进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试点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
除了政府可以回购公租房、购买商住房外,《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试点,通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房、政府购买存量房源和货币补偿等方式,扩大居民选择余地。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租房,所购买商住房的户型面积标准可分别放宽至144平方米和90平方米。
对于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公租房,或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公租房用地的,允许其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完善土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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