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标准

  《GN中国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由包括生态环境健康指数、城市安全指数、生活便利指数、生活舒适指数、经济富裕指数、社会文明指数、城市美誉度指数在内的七项一级指标,四八项二级指标,七四项三级指标组成。

  上榜次数(2005-2014):

  6次:信阳

  5次:贵阳、九江

  4次:成都、南宁、金华

  3次:杭州、苏州、绍兴、惠州、威海

  2次:台州、云浮、香港、厦门、台中、深圳、衢州、青岛、聊城、合肥、曲靖、珠海

  1次:宁波、镇江、银川、宜春、宜昌、咸阳、芜湖、泰州、绥芬河、秦皇岛、扬州、南通、南京、昆明、河池、桂林、丹东、大连、长沙、包头、烟台、遂宁

  城市内涵

  宜居城市应该是经济持续繁荣的城市

  因为城市是区域经济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中心,是经济要素的高密度聚集地,是各种非农产业活动的载体。城市只有拥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先进的产业结构和强大的发展潜力,才能为城市居民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和较高的收入,才能为宜居城市物质设施建设提供保证。

   宜居城市应该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城市

  只有在政局稳定、治安良好、民族团结、各阶层融洽、社区亲和、城市城乡协调发展的城市,居民才能安居乐业,才能充分享受丰富多彩的现代城市生活,才能将城市视为自己物质的家园和精神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