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当记者问及12月15日的水质检测一事时,这位负责人说,“15日中午1时左右,我们应邀去现场取水样,只检测了浊度和余氯,结果现场就出来了,确实合格。”

  就在当天的一个多小时以前,记者在此小区采访时,还有多户居民家中的自来水浑黄,这又作何解释呢?这位负责人说,取水点不同,各家各户在管网的位置也不一样,出现异常也正常。

  由此不难看出,作为必检项目的42项常规水质监测指标,而两家水质监测机构只检测了浑浊度和氯气含量,这两项都属于42项中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而事关身体健康的4项“微生物指标”、15项“毒理指标”和2项“放射性指标”,均没有涉及。

  据悉,余氯是指水经过加氯消毒,接触一定时间后,水中所余留的有效氯。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水质污染事件发生后,检测浑浊度和余氯含量值得肯定,但更关键的是要检测“毒理指标”,这是因为原水干管没有经过彻底冲刷和擦洗,内部锈蚀严重,各种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至关重要。另外,“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总大肠杆菌、大肠埃希氏菌等指标,也很关键。因此,自来水公司通报的检测结果,难以服众。

  重大事故该不该追责?——自来水公司内部称为“黄水现象”

  这次事件发生后,尤其是东方今报的报道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自来水公司虽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紧急应对,但始终没有向市民致歉,而对于事件的定性、事后的追责,也让该公司很多基层员工感到不满。

  一位知情人说,12月19日上午,郑州自来水公司领导班子举行工作例会,其中一项重要事项,就是“关于龙子湖高校园区自来水黄水现象处置工作”。

  该公司领导班子认为,针对此次“黄水现象”暴露出公司在应急管理和危机处理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公司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完善防范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技术部牵头,修订完善公司水质处理应急预案;2,生产安全部牵头,完善管道碰头施工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尤其是针对大口径管网并网运行时,要充分论证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3,关于停水公示工作,凡是计划性停水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执行,必须提前24小时向媒体公示,任何人不能改变或违背标准要求。此外,档案信息中心要修改完善公司有关停水审批程序,每一道操作指令要符合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确保在操作过程中不出问题。另外,要加强《城镇供水服务》标准学习,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进行学习,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执行。

  “在没有经过彻底冲刷、擦洗、消毒、检测水质的情况下,冒然并网酿成此次事故,这是一次重大的水质污染事故、水质安全事故,由于整个城市的供水管网地下是互联互通,对其他地方也会多多少少产生一些影响。而公司只称其为‘黄水现象’,明显避重就轻。”这位知情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