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伴着“轰隆隆……”的机器声,挖掘机的巨臂挥向违法建筑,近万平方米的违建顷刻间被夷为平地。近日,在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后仓村的拆迁现场,记者亲历了执法部门拆除违法建设的力度与气势。“这些违法建筑早就该拆除了!投机取巧投进去的上百万元这下可打了水漂。”一旁观看的村民岳先生说。
郑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 通讯员 魏少杰 文/图
房塌人亡 违建当事人被警方控制
4月20日下午1时30分许,西流湖办事处北岗行政村后仓村一处三层民房,在自拆过程中发生意外坍塌,造成1死3伤。
事故发生后,规划、安监、公安、办事处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建设路公安分局已对此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施工方负责人赵某、房主李某被警方控制,正在接受调查。
据西流湖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该民房没有任何建设手续和土地手续,属于违法建筑。房主和施工方负责人对于办事处及执法部门下达的“停工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拒不配合,埋下事故隐患。
该起事故给目前全市正在进行的拆迁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突击建房、恶意套取补偿款等不法行为再次敲响警钟。
违建不予赔付
昨日上午,在违法建设拆除现场,中原区拆迁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中原区向辖区违建行为开战,对那些顶风违建者,决不留情面。
记者在后仓村见到,执法人员巡查频率、查处力度和强度明显加大。一辆拉运砖块的货车刚到一处违建工地旁,就被执法人员发现。司机赵某拒不透露违建方,执法人员依法对货车进行暂扣。
西流湖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三日来,中原区已组织集中执法20余次,对全区52个违建项目采取了强制拆除措施,暂扣施工机械设备40余台套,遣散施工人员近500人。“市、区领导已明确规定,违法建筑的新增面积不在赔付之列。”
敢于碰硬 严查违建参与者
西流湖办事处一名负责人说,要从后仓村民房坍塌事故中吸取教训,对违建行为展开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包括:市、区政府或市查违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违法建设强制执行案件;位于拆迁改造范围内的突击违建厂房、住宅;侵害公共利益,危及公共安全,侵占集体用地、绿地、河道、管线、消防通道、高压走廊等占压城市规划控制线的严重违法建筑;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范围及周边违法建设的民房及营业房、仓库等经营用房。
中原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法律、行政等措施,对上述几类重点违建涉及的机关工作人员、党员、村组干部,无论是谁,只要查实其纵容、参与或变相参与了违建行为,都要依法从严查处,从制度上有效遏制违建行为的发生。
多部法规明确违建责任
昨日上午,中原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郑州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查处条例》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条例,对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工程,行政执法机关将组织强制拆除。对于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工程,执法机关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对可继续施工的设备、材料予以查封、暂扣,通知供水、供电单位暂停供水供电,并可对继续施工的部分予以拆除。2009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条例》特别明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决定后,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拒不停建的,可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暂扣施工机具、停水、停电等措施。收到拆除通知,逾期不拆者,可进行强拆。
记者查询得知,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10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第五条明确指出:对各类违法建设,在实施城乡规划建设拆迁安置中不予补偿和安置。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赶到北岗村,发现此前的疯狂违建行为已经全部停止。
西流湖办事处外宣办的魏主任告诉记者:“有些村民想通过盖房获得较多的拆迁补偿,由于开发商开发成本增高,村民到时也许会得不偿失。同时,有些村民在林地和苗木地里突击建房,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违法占用耕地5亩,即可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