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李丹回应“僵尸肉假新闻”事件新华社记者李丹回应“僵尸肉假新闻”事件

  6月23日,新华网(长沙)发表了一篇标题为“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报道,访报道算是对长沙海关破获的案件的深入报道。

  该文首次给“僵尸肉”命名!报道里出现了“剧情”:记者了解到,一些走私冻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肉龄”竟然长达三四十年。

  从这里开始,“僵尸肉”的说法迅速传开,舆论被引爆了。

  为了核实这些报道,我对涉及到的部门分别再次采访。

  首先出场的是长沙海关的回应,缉私局副局长杨波的话:

  “我们并没有查到过僵尸肉,这是全国一起搞的行动,其它局有没有查到我不知道,反正我们没有,也从来没有对外发布过这样的消息。”

  既然可能是“广西某口岸”查处的,所以又联系到了广西南宁海关宣传科,这是张姓科长的话:

  “最近太多这样的报道,我们已经专门核实过了,我们从来没提供过这样的消息,既没有说过僵尸肉的事,也没有说过年份的问题,是谁发的稿子,你们就去问谁吧。”

  张科长最后提醒我,早在2013年,网上就有“南宁警方发现封存于1967年的肉”的报道。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最后注明“据新华社”!其中有一段内容是:今年5月(指2013年),南宁市警方曾在一窝点缴获20多吨假冒伪劣凤爪成品及鸡爪、牛百叶、牛黄喉等走私原材料。而在这一窝点的冷藏库里,民警发现其中一些原材料(鸡爪)包装袋上印制的包装日期竟然是三四十年前,其中“资历”最老的鸡爪,包装日期显示封存于1967年。

  最后,记者联系到“南宁警方”,也就是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宣传处一位吕姓负责人回应:

  “这个报道出来后(指13年7月),我们就查过,我们从来没有办过这样的案子,也从来没对外发布过这类信息。真的是莫名其妙的事。”

  由此可见,没有任何官方发布过查获所谓“封存三四十年”的肉。至于2013年的那则报道从新闻报道的角度来看,它没有确切的信息源,也缺乏案件具体地点、当事人这样的新闻细节,很难让人相信。

  总体来说,走私肉是一直存在的,但“僵尸肉”(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的报道,是从一则“旧闻”不断嫁接、演绎而来的。文/洪广玉 (食品安全资深记者)